近來,很多財務和人事都咨詢小編一個問題,那就是單位發放給員工的解除勞動合同一次性補償金,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是否需要申報?又該如何申報呢?

其實,單位只要給員工發放了 解除勞動合同一次性補償金,不管是否涉及繳納個人所得稅,都需要幫員工申報的。

具體如何計算

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呢?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23]164號 )第五條規定: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舉個栗子

2023年9月,蘇州某企業員工小白,因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解除勞動合同一次性補償金36萬元,蘇州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105572元,那么小白取得36萬解除勞動合同一次性補償金需繳納個人所得稅為(360000-105572*3)*10%-2520=1808.4元。

若小白取得的解除勞動合同一次性補償金是25萬元,少于蘇州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的三倍316716元(105572*3),則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下面小編就以個稅扣繳客戶端申報為例,

給大家講解下具體如何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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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進入個稅扣繳客戶端后,在綜合所得申報里找到解除勞動合同一次性補償金申報表,點擊填寫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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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點擊添加后,在姓名欄選擇需要申報的人員,填寫好一次性補償收入,系統會自動帶出免稅收入。若是涉及人員比較多的,也可下載模板,填好后再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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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稅款計算后,還有一張附表需要完善填寫。在減免事項附表行次點擊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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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進入減免事項附表后,在免稅收入下點擊填寫,進入免稅收入明細編輯后,選擇免稅事項“解除勞動合同當地工資3倍以內免稅”,選擇免稅性質“其他”,填寫好免稅收入后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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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步:數據填寫確認無誤后,便可進行申報表報送了。

小編提醒:

當月既有工資薪金申報,也有解除勞動合同一次性補償金申報的,需要一起填好申報表后,一并發送申報哦!

若已經發送申報了工資薪金,在申報期內還需要申報解除勞動合同一次性補償金的,需要更正申報表,填好所有的申報表后,再一并發送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