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收到的借條真的合法有效嗎?為什么很多人明明有借條,還輸了官司?

你以為寫上金額、白紙黑字、簽上名字就行了?也許很多人都大叫不解,手中有借條了還不行嗎?天理何在?

這是錯誤的!

借條雖小,但事關重大,決定了債權、債務關系存在不存在,決定了訴訟流程順利不順利!

咱來看看這8種借條,哪怕被起訴都不用還!

第一,借條的主體應當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就是成年人。

如果借款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比如未成年人或者智力發育尚不成熟的人,你打的借條就不算數。

比如,你借錢給中小學生,那就是無效的,除非得到其監護人,也就是他父母的追認。

第二,違背真實意愿的借條。

也就是說出借人,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cheng乘人之危,迫使對方做出違背真實意思,簽下的借條,這也是無效的。

威逼、利誘、脅迫本身就屬于違法性質,建立在此基礎上的借條,自然也不會在法律中生效。

第三,你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

比如,明知他借錢是用于賭博、販賣假幣、販賣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給他,不僅借條無效,而且對行為人還要處以收繳、罰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感情債借條。

比如,有一些感情問題,比如情侶分手后,一方沒錢給分手費、精神損失費,所以打借條。也有的是出軌劈腿,也要打借條。

還有的在不正當男女關系中,第三者要求賠償青春損失費、精神損失費等,這違反了公序良俗、倫理道德。

并且這種借條沒有實際的支付,所以全部無效!

第五,你的借條超過了3年的訴訟時效期限,這是無效的。

中間只要有繼續要債,訴訟時效會中止,中止事宜結束,繼續計算訴訟時效

第六,沒有借款事由的借條,無效。

你借錢給別人,就必須寫明借錢是用來干什么,必須寫。因為如果對方用這筆錢做違法的事情,你有可能也得承擔一定的責任。

如果你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這借條不受法律保護。

有從另外一方面是說,有些欠債人故意以賭債來抗辯,企圖將合法債務辯為不受法律保護的借債。

第七種,有借條但沒有實際支付借款,沒有支付憑證,意味著有借條但沒有“借”。借條無效。

很簡單,你在跟對方打官司的時候,只能拿出來一張借條還不行,你必須拿出銀行轉賬申明或者現金支付的證據。

請記住,能不用現金就不用現金,能用銀行轉賬就轉賬,畢竟有轉賬記錄!

第八種,擅自涂改借條內容或者借款合同。

借條寫好了,可能要修改,有時候在雙方合意下修改,也有的會私下涂改,建議另行起草一份借條。

如果一定要在原借條上修改,建議在修改部分雙方能摁下指紋并簽上姓名,避免修改后對方不認可,導致法庭上不認可借條真實性和合法性。

很明顯的修改痕跡,肯定有貓膩,如果有一方不認可,這就涉及到欺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