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的小產權房被拆了怎么辦(我買的小產權房被拆了深圳)
房產價格居高不下的今天,很多“小產權”房出現了,他們的價格低于市場房價,如金有不少人因為便宜而選擇“小產權”房,有人問如果遇到拆遷,我的“小產權”房該怎么辦呢?
首先我們要了解,小產權房是指沒有任何國家發放相關證件的土地使用證與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也沒有備案的房屋,但我們手中的“小產權”證并不是合法有效的產權證。所以這種類型的房屋一旦遇到征收拆遷時,我們是否能夠獲得其他一般住房一樣的補償呢?
首先,我們要清楚小產權房有哪些風險。
小產權房并沒有國家的產權證,無法進行抵押、流轉。如果遇到征地或拆遷,我們的利益將很難得到保證。買小產權房簽署的購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認可的正式購房合同,如果房產出現糾紛,很難得到法律支持。此外購買的小產權房無法辦理貸款,只能一次性付款,對購房人有一定的資金壓力。
其次,也是大家最關心的一點,如果小產權房遇到征收拆遷,我們能否獲得合理的補償呢。
因為小產權房沒有得到房管部門的認定,屬于建造時就已經違反了《城市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屬于三無建筑,因此如果遇到拆遷或征地,獲得賠償的難度會增加。但并不是得不到賠償,能不能獲得賠償要根據情況而定。
我們要看看小產權房的買賣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小產權房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產生一次購買后,就不能合法轉讓過戶。此外根據相關規定小產權房的買賣合同的效力一般認定為無效,但也有例外。那么在什么情況下,小產權房買賣合同是有效的?第一,房屋的買賣雙方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經過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批同意的,則合同有效;第二,房屋出售給非集體經濟組織內的人員,如果能夠有相關組織和部門批準的,則合同有效。
如果小產權房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我們該怎么辦?
那就要看買方是否把房屋恢復原狀并返還賣方,并且賣方有沒有將收款返還給買方了。此外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22條第2款“拆除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賠償”的規定。已經對居住房屋期間對房屋及院落進行裝修、翻、擴建,其對于房屋部分享有所有權。如果遇到拆遷,購房人并非合法的產權人,無法得到對產權進行的拆遷補償,小產權房購買人可從產權人或被產權人的補償利益中分得部分,一般需要訴訟解決。房屋買賣時如果賣方知道小產權房不可轉售的事實,還出售轉讓房子的話,也要承擔一定的過錯責任。
為了擁有自己的房子和小產權房的低價格。很多人選擇了沒有產權證的小產權房,但小產權房拆遷的時候會遇到很多問題,我們要時刻提高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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