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 議 書

甲方(男方): ,身份證號:

乙方(女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于 日自愿登記結婚,婚后雙方購置了位于 房屋一套,并育有一子(女) ,為增強甲乙雙方的家庭責任感,維持家庭和睦,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雙方嚴格依據我國《婚姻法》第四條的規定,履行互相忠誠,互相尊重的法定義務。

二、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男方不得與第三方產生不正當戀愛關系(包括但不限于與第三方發生性關系、曖昧、戀情、同居、生育子女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女方實施家庭暴力。

三、男方如違反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導致雙方感情破裂而離婚,雙方同意按照如下原則處理離婚相關事宜:

1、雙方婚后購買并登記在男方名下的位于

的房屋歸女方所有,且男方仍需每月承擔一半房貸3200元,直至全部房貸還清為止。

2、除了上述房子外的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也歸女方所有。

3、孩子的撫養權歸女方所有,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不低于7500元(具體數額根據工資水平定)。

4、除了上述約定外,過錯方還應賠償無過錯方人民幣 萬元,作為違約責任的承擔。

四、若男方有下列行為,可推定對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違反。

1、男方與異性在非合理場合存在明顯超出正常交際的親密行為,類如接吻、愛撫等情形。

2、男方與異性在非正常時段、單獨相處在封閉、隱秘場所,同時明顯無法給予合理解釋的情形。

3、男方與異性在非正常時段,長期、頻繁的存在有通訊聯系,同時明顯無法給予合理解釋的情形。

4、有異性出現,主動承認自己為第三者,并且能提供相關證據予以直接證明的。

5、男方與異性長期存在赤裸淫穢言語、圖片、視頻信息往來,經配偶勸阻過一次不予悔改的。

五、本協議是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署的,雙方確認,在簽訂本協議時冷靜而理性,并一致確認上述約定是公平、有效的,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等情況,雙方均對本協議的內容知曉了解,并予以認可。

六、甲乙雙方在洽談本協議以及簽訂、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對本協議內容應當嚴格保密,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雙方父母、子女等)披露。

七、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全部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