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生育權的規定(新婚姻法生育政策)
《民法典通解通讀》第二期來了!昨天我們一起了解了《民法典》的編纂歷程,以及高空拋物和人格權相關知識。本期視頻為大家帶來《民法典》中關于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知識,開始學習吧!
今天,中國法學會民法典編纂項目領導小組成員、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法學院院長王軼,為大家解讀《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相關的法律法條。
新中國誕生后頒布的第一部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前后歷經1980年、2001年兩次修訂。2023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后,《婚姻法》同時廢止。個人婚姻家庭關系的和睦與否,與全社會的和諧穩定息息相關。從注重“優良家風“建設,到加大權益保護力度,《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設立為塑造健康和睦的婚姻家庭關系提供了強大的法律保障。
婚前婚后的小問題
問
婚前重大疾病界定標準是什么?
王軼
可以從兩人結為夫妻開始家庭生活入手,來理解什么是婚前重大疾病。先確定兩人結為夫妻后的生活目的,然后來分析和判斷什么樣的疾病屬于婚前重大疾病,凡是影響到這個目標實現的疾病,都應屬于婚前重大疾病。
問
《民法典》中對出軌行為有詳細規定嗎?
王軼
對于已有夫妻關系,然后有出軌的夫妻一方來說,他屬于有過錯的一方。對于過錯方,不論是離婚時或者進行相關事項處理時,他應當對自己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夫妻間的債務認定
婚姻生活中難免遇到另一半對外負債,它究竟屬于夫妻某一方的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民法典》對這個熱門話題給出了答案。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第1064條中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守護家文化
我們常說,家和萬事興。家里有我們的親人、愛人,它是避風港,是精神支柱,也是我們為之奮斗的理由。《民法典》為家庭幸福提供法治保障,但如何凝聚價值的共識還需要每一個家庭成員的共同經營。那么在《民法典》中,究竟什么是家?哪些人屬于家庭成員?《民法典》又如何守護家文化,小家、大家的和諧穩定呢?
一方面,《民法典》中對家的概念作出解釋,不只有夫妻屬于家庭成員,家的概念包含所有的成員。我們中國人心目中的家,不是普通意義上的家庭,而是家族。
另一方面,家庭成員的關系也是家的一部分。家是我們基本的生活單元,如何協調家庭關系?應當從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開始,這樣才能守護家的和諧穩定。
問
老人對孩子有探望權嗎?
王軼
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編纂過程中,這個問題非常受關注。可以從兩方面進行解答,一方面要從家庭成員關系上進行把握;另一方面需要進行利益的平衡,老人在探望孩子的時候,不能去干擾孩子和家庭里其他成員的正常生活秩序。
問
男性生育權的話題最近在社交平臺上討論非常熱烈,請問您對此有什么看法?
王軼
這個問題不僅涉及到男士一方的生育權,同時也涉及到女士一方的生育權。夫妻雙方究竟誰擁有生育的決定權?《民法典》中第1043條第二款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只有夫妻雙方互相尊重,才能找到一個相對比較合適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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