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雙方都同意需多長時間(起訴離婚雙方都同意需要多久)
從2023年1月1日離婚冷靜期制度的實施到現在,已經1年多了,很多想快速離婚的人從協議離婚轉戰到起訴離婚。
也有些當事人知道了繞過冷靜期的方法——調解。因為通過法院調解的方式,同樣可以達到快訴離婚的目的,最快的甚至三天就可以辦完離婚。
我也整理了一些需要調解的離婚案件情況,如果下面的情況和你目前的經歷相似,建議最好委托律師調解。
1)第一次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想快速離婚,節省時間和律師費。
2)雙方不涉及婚內過錯,因為家庭瑣碎,感情變淡而想離婚,想好聚也盡可能好散。
3)一方在婚內有過錯,比如婚外情、家庭暴力,不希望自己的行為被寫進判決書。
4)希望對方不要評估、分割自己名下股權,以免影響企業的經營。
5)想要兩個孩子的撫養權,因為判決大概率是一人一個孩子。
6)房子想留給孩子,希望律師和法官幫忙調解,因為判決的話,房子與孩子無關。
所以對于深陷離婚泥沼中的當事人而言,調解無論是協議中的調解,訴前調解和訴中調解都能為當事人節省時間和金錢,同時也避免兩人因為訴訟而鬧到不可開交,也能實現好聚好散的初衷。
離婚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的法律程序,通常是在法院的主持下,如果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自愿達成調解協議并簽字。
調解協議書中最后往往會載明這樣一句話「以上調解協議符合有關法律規定,本院予以確認,本調解協議自雙方簽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同時送達調解書」。
前不久我遇到一個女性當事人的咨詢。她說離婚時,因為孤身奮戰而準備不充分,被一再勸說,簽訂調解協議時頭腦一時發熱,就這樣被哄著簽下了。
那么,調解協議簽署之后,調解書送達簽收之前,還能不能反悔了?
先給大家分享一個案例。
小芳與丈夫王浩在深圳相識,16年結婚,婚后育有一子。20年底,王浩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21年初人民調解員組織了訴前調解,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調解協議中約定了其中一套房產歸兒子所有,雙方簽字。
沒多久,小芳覺得調解協議中將房產贈與給兒子無法規定在調解書中,難以保障其利益,在調解書送達之前反悔。
于是,調解無效,案件進入庭審程序。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小芳改變了對離婚的態度,堅決不同意離婚。法官對于雙方2023年3月達成的調解協議的效力問題進行了詢問。
原告方認為雙方在調解過程中達成的調解協議屬于離婚協議,合法有效,雙方應當按照該協議執行;被告方認為調解協議是在離婚前提下達成的暫時性約定,雙方沒有離婚,故該協議不生效。
法院認為,原告與被告雖在本案調解階段達成過關于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的協議,但調解亦屬于本案審理階段之一,當事人在調解階段發表的調解意見,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同時,婚姻關系當事人之間的人身關系,對婚姻關系是否解除,應當允許當事人在離婚案件審理中充分考慮并發表意見。2023年5月法院作出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關于離婚調解檢索的案例中不同地區對此問題也有不同的裁判結果。
【案例1:賈×與張×離婚糾紛】法院審理過程中,經法院主持調解,原告與被告達成了協議,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調解協議自雙方簽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協議簽訂后,被告反悔,不同意履行上述協議。
法院認為:原告與被告就財產問題達成的協議,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且雙方均同意協議一經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被告在簽訂協議后反悔,不符合法律規定。對于雙方達成的調解協議,本院予以確認。
【案例2:丁×與孫×離婚糾紛】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曾達成調解協議,婚生子由被告撫養,至小丁年滿十八周歲之日止,原告共給付小丁撫養費十九萬元,于2023年12月16給付三萬元,余款自2023年1月起,由原告每月給付一千元,并憑票據負擔小丁教育費、醫療費的二分之一。
但在調解書送達之前,原告因教育費、醫療費負擔問題反悔。
法院認為:鑒于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原告不同意另行支付小丁的教育費、醫療費,故本院依據原告的給付能力及孩子的生活所需,在雙方調解協議的基礎上適當酌定增加撫養費的數額。
法院判決:原告給付小丁至十八周歲時止的撫養費共計二十一萬元(已付三萬元),余款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由原告丁×每月支付小丁一千元。
通過上述兩個案例分析可得,第一個案例法院認為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并簽字后反悔無效,而第二個案例中,雖然法院認為原告可以反悔,但是判決結果參考了調解協議,對被告有所傾向。
回到一開始的提問,如果是簽署調解協議但是一方后悔并且還沒有簽收調解書的,能不能反悔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章 第102條的規定,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后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也就是說,在簽署調解協議后還沒簽收調解書之前后悔的,是完全可以否決調解協議的效力的,從而要求法院以判決的方式結案。
所以開頭咨詢的當事人,因為自己的孤軍奮戰,不僅導致其未慎重考慮便簽署了調解協議,更是導致該調解協議即時生效,使其喪失了后悔的機會。
如果一旦你的離婚案件需要調解的話,建議你最好找個專業的婚姻家事律師把關或代理,避免做出讓自己后悔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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