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撕掉后果(離婚證上的照片可以撕掉嗎)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依訴訟程序以判決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的,稱為裁判離婚。中國婚姻法對一方要求離婚規定了嚴格的程序和處理原則。那么,結婚證被撕了還能離婚嗎,怎么起訴離婚?
網友咨詢:起訴離婚,但是結婚證被對方撕了!該怎么辦?
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許乃義律師解答:
到民政局開一份婚姻證明,就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當然兩人也可到民政局協議離婚。
《結婚證》或《離婚證》丟失損毀,因某種原因(如出國、繼承財產等)又需要該項證件證明夫妻關系存續或已解除,則當事人可持本人戶籍證明和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原婚姻登記機關經核查婚姻登記檔案,證實當事人確曾依法在該機關辦理過婚姻登記。再將當事人申請核查屬實的情況,報市、市轄區、縣民政部門審查批準后,依法為當事人出具《夫妻關系證明書》或《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所補辦的有關證明書與《結婚證》或《離婚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不影響婚姻關系。
許乃義律師解析: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2條規定“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是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標準之一。
對離婚訴訟的兩點特別規定。《婚姻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到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錯誤的除外。根據相關的規定,現役軍人提出離婚,須經團以上政治機關批準并出具證明。《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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