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婚罪男女都會坐牢嗎?

重婚罪男女雙方不是都要坐牢的,重婚人需要坐牢,另一方若是不知情的情況下與其結婚,可以免除刑事責任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如下:

1、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第二百五十九條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重婚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為破壞了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

(2)客觀要件

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

(3)主體要件

重婚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系;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4)主觀要件

重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犯罪事實是建立在一方已婚的情況下還存在與其它的女方結婚的基礎上,所以對于相關情況的認定上應當進行合法的調查取證后辦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存在異議的,還可以向上級司法機關提出上訴的請求,來進行重新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