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盜竊罪認定標準是什么?
一、刑事盜竊罪認定標準是什么?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的行為。具體來說:
(1)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接近數額較大的起點,如果具有以破壞性手段盜竊造成財產損失、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的人的財物或者造成嚴重后果、惡劣情節的,也可以定罪處罰。所謂接近數額較大的起點,參照有關規定,應為達到規定數額80%以上。雖然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但如果具有未成年人作案、全部退贓退賠、主動投案、被脅迫作案等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情形,可以不作犯罪處理。
盜竊未遂,情節嚴重的,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或者國家珍貴文物為盜竊目標的,應當定罪處罰。
(2)多次盜竊。
所謂多次盜竊,應為二年內盜竊三次以上的。這一規定主要指三次以上盜竊累計數額仍達不到較大者。若在追溯期限內,多次盜竊數額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以“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的情形來定罪處罰。
(3)入戶盜竊。
刑法修正案(八)對入戶盜竊,不論次數,不論盜竊價值的多少刑事盜竊罪認定標準是什么?,一律追究刑事責任。入戶盜竊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權、住宅權,而且極易引發搶劫、殺人、強奸等惡性刑事案件,嚴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基于入戶盜竊的這一危害性,為了加強對人身、財產權的保護,刑法作此修改。
(4)攜帶兇器盜竊。
對于攜帶兇器的目的的非法性,必須是為了在盜竊中為抗拒抓捕等目的,否則,若只是為了實施盜竊方便,為順利實施盜竊創造條件而攜帶剪刀、鉗子等工具,只是一般的作案工具,不應認定為攜帶兇器盜竊。若查明攜帶的器具確實不是為實施盜竊而攜帶,則更不應認定為攜帶兇器盜竊。
若在盜竊中,將攜帶的兇器向被害人加以顯示或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兇器、使用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脅的,則以搶劫罪定罪處罰。
(5)扒竊。
司法實踐中一般理解為在公共場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秘密竊取他人隨身攜帶的財物的行為為扒竊。行為犯,只要實施了扒竊行為,就構成犯罪,不論竊得財物多少。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1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能構成。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二、認定盜竊罪的標準是什么
刑法規定了一些情形,屬于盜竊罪的擬制條款,也按照盜竊罪定罪處罰,具體來說:
1、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2、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3、郵政工作人員犯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電報而竊取財物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4、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接、復制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5、將電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電信資費損失數額較大,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6、盜用他人公共信息網絡上網賬號、密碼上網,造成他人電信資費損失數額較大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三、團伙盜竊中從犯的處罰是什么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所以,在根據實際的犯罪數額、情節作出認定之后,判斷屬于從犯的,此時在《刑法》規定的量刑標準范圍內,確定了具體的量刑幅度之后,還需要對從犯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于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因此,按照行為人實際的犯罪數額、情節作出認定之后,判斷在團伙犯罪中屬于脅從犯的,首先在盜竊罪的量刑范圍內確定實際的量刑幅度,然后再對脅從犯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刑事盜竊罪認定標準是什么,這個問題文章中給出了解答,要想認定構成盜竊罪的話,必須要符合刑事法律當中所規定的盜竊罪的犯罪構成的要件。看完上文內容后,還有其他想要咨詢的問題,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會有專業律師為您解答。
免責聲明:本文系轉載自其它媒體,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旨在傳遞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觀點、立場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需轉載,請聯系原作者。如果來源標注有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等其他原因不想在本站發布,來信即刪。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