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撫養權律師咨詢費多少錢(孩子撫養權律師咨詢收多少錢)
在離婚案件中,離婚孩子撫養權怎么判?這是大家比較關注的問題。很多人會擔心自己經濟能力較弱,就會失去孩子撫養權。如果在離婚案件中沒有拿到撫養權的一方想要變更撫養權能怎么取證?接下來華律邀請張媛媛律師為您解答。
問題一:”離婚撫養權怎樣判?”
張媛媛律師解答:
在我國《婚姻法》等法律的規定中,會根據離婚時孩子的年齡,夫妻雙方的生活環境,經濟水平等各方面因素考慮離婚孩子撫養權的問題。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親生活:一是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或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的等等。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夫妻離婚后,對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議決定。
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問題二:”變更撫養權能怎么取證?”
張媛媛律師解答:
現在許多案子都涉及到撫養權問題,變更撫養權是其中一項要求,這屬于民事訴訟,民事訴訟一般要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提起變更撫養關系糾紛訴訟的一方必然要承擔起大部分的舉證責任,如果一方認為與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上認可的變更撫養關系的情況,建議可以從以下方面著手展開收集證據:
(一)到對方的工作單位,請求工作單位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以證明其收入及工作變動情況,如對方屬于國家公職人員,一般其工資是可以查詢確定的;
(二)與對方的鄰居、朋友處請求其出具對方長期不良嗜好的證明,或者請求其出具對方未盡到撫養義務、虐待子女的說明;
(三)變更撫養權取證如經常變更居住地,可向對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權人了解其簽訂租賃合同的情況;
(四)如因對方拖欠債權人的債務,可向對方的債權人請求其出具存在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明;
(五)如對方患有嚴重疾病或傷殘的,需要醫療及醫學鑒定部門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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