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罪四要件是什么?

合同詐騙罪的四個要件包括客體、客觀方面、主體和主觀方面。

1.合同詐騙罪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即國家對經濟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本罪的客體是公私財產。

2.合同詐騙罪的客觀方面是在合同的訂立和履行過程中,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實情況,騙取對方財產的行為。

3.合同詐騙罪的主體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單位合同詐騙罪四要件主要是什么,哪些行為構成合同詐騙罪,犯此罪的個人是一般主體,犯此罪的單位是任何單位。

4.合同詐騙罪的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對方財產的目的。

哪些行為構成合同詐騙罪?

本罪的詐騙罪表現為以下五種形式:

(一)以虛構的單位名義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偽造、涂改或作廢票據或其他虛假產權證明作為擔保。這里所說的票據主要是指可以作為保證憑證的金融票據,即匯票、本票、支票等,所謂其他產權證包括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各種能證明動產和不動產的有效證件。

(三)無實際履行能力,先履行小額合同或部分履行,誘騙對方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到對方交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物后逃逸的。

(五)以其他方式騙取對方財產的。本條所稱其他方式,是指合同約定的以騙取對方交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定金等擔保財產為目的的一切手段,但在簽訂和履行經濟合同過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種方式除外。

合同詐騙罪特點是什么?

隨著人們防范意識的提高,合同詐騙方式形成了以下新特點:

第一是智能性。主要表現為欺詐者在使用合同進行欺詐之前,通常會對欺詐的對象、市場情況、合同條款等進行仔細的調查研究。并對合同內容大做文章,設下埋伏,精心設計、布置陷阱,誘使他人上當受騙。詐騙者還研究詐騙者的心理狀態和經營狀況,想盡一切辦法為自己找好的來報價。在簽訂合同時,他們總是假裝真誠,認真對待每一個合同條款,甚至主動要求公證部門公證,以騙取對方的信任。

第二是團體性。合同欺詐通常由兩家以上的公司實施,通常行騙需要先找同伴,再精心策劃,互相勾結,分工合作,暗中設下陷阱。

第三是職業性。一些個人或單位專門從事合同詐騙,從而非法侵占他人大量財產。

第四是多變性。通常在合同詐騙中,詐騙者慣用的欺騙手段主要有“吃預付款或質量保證金”、“釣”、“空頭支票”、“偽造單據”、“廣告誘惑”、“騙取定金”等,近年來,隨著國際經濟交流的增加,一些詐騙犯通過偽造銀行擔保、偽造政府批文、偽造國內外貿易合同,甚至冒充外國代理人簽訂合同,進行非法和欺詐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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